分析您的情况,即使您没有将同学的照片批成丑照,也未进行负面评价,但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仍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。因此,即便您的初衷并无恶意,也应尊重他人的肖像权,避免未经允许分享他人照片。